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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17〕658号)的文件精神,科学全面了解我校2017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有效的对可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新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决定对我校2017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17级全体新生。

      二、普查时间

      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三、普查工具

      本次普查测评工具主要为大学入学普查问卷。普查问卷内容涉及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状态、社会交往、人格特质、情绪状态和家庭成长环境等多个方面,针对性强,能够切实反映学生的心理健康综合状况、人格特征和家庭、社会支持体系,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审视自我、发现自我、了解自我的契机。

      四、普查流程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2017级新生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心理测评网站https://www.psy.com.cn/school/new/index.asp?School=76917,要求学生根据测试指导语完成大学入学普查问卷及其他学生待测量表。学生登陆用户名:学生学号,学生登录密码:学生学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心理普查工作目的在于全面了解新生的心理状况、社会支持系统状况等,筛选、排查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干预和预防工作,进一步做好心理教育工作和心理辅导服务提供基础资料,以帮助新生更快更好地适应学习、生活环境。因此,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十分重要。

      由于我校新生人数多、普查时间紧、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心安排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心理普查。普查前,各单位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指导中心《心理普查相关事宜说明》明确心理测评的目的、意义、测试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保证测试人数,确保测试有序、及时、准确、全面。

      2.及时约谈、预防危机

      请各学院在发现需要进行鉴别评估的学生及时进行访谈核查。对筛查出可能有问题的学生进行约谈或心理干预要遵循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注意方法、策略和技巧,以维护学生的隐私权。同时,各单位要做好日常工作,根据中心为各单位设置的心理在线系统管理账号实时关注本单位学生的普查情况,关心关注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状况;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学生朋辈辅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对常见一般性心理问题可进行心理疏导,对比较复杂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指导中心。 

      六、特别说明

      1.客观对待心理普查结果

      目前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假阳性”、“错报”,“假阴性”、“漏报”等情况。得分高被筛查出来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健康问题,而有明显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可能未被筛查出来。所以心理测试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参考依据。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各学院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本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