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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行平顶山学院第六届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宿舍区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文明、安全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宿舍文明行,校园安全心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2月16日

      四、活动内容

      (一)宿舍安全教育宣传

      一个展板:要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以宿舍安全为主要内容布置一个展板,自2016年11月16日起放置在各学院办公所在地大厅,为期四周。

      一个报告:要求各学院在安全活动月内,邀请专业人士或部门主要领导对学生作一次安全报告,并填写《学院安全教育报告登记表》(附件1)。

      一个主题班会:每个班级在安全活动月期间,由辅导员组织一场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活动。活动结束后发送主题班会策划书和活动照片到邮箱306681311@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学院+班级名称+策划书名称。

      一份承诺:要求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召开公寓安全专题班会,学习公寓安全相关知识。要求以班为单位,每个同学在《平顶山学院宿舍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二)宿舍安全集中检查

      1、宿舍安全隐患大检查

      检查内容:

      反限电插座、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等违章用电器

      检查要求:

      自2016年11月14日起,在以后的4周时间内,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宿舍检查力度,由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亲自带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本部门所属学生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宿舍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3),每周报送一次。

      2、学生外宿、晚归、夜不归宿大检查

      检查内容:

      私自外宿、晚归、夜不归宿

      检查要求:

      对擅自在外租房的学生,要求各学院要集中力量进行排查,限期于2016年11月28日前无条件清退校外房间,搬回学校居住。各学院要对外宿同学批评教育,并填写《平顶山学院外宿情况排查处理结果登记表》(附件4),于2016年11月27号下午5点前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各学院凡11月27日以后仍有擅自在外租房及外宿现象的,经查证属实后,按《平顶山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晚上22:30以后返回宿舍者均视为晚归。要求各学院充分调动辅导员和宿管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晚归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于晚归、夜不归宿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晚上22:30以后确需外出的学生,必须凭辅导员教师审批的假条方可外出。学生处将安排自律委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

      (三)学院特色活动

      宿舍安全月期间,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符合安全月主旨的相关活动,并在宿舍安全月结束前上交活动相应材料及新闻稿至学生处。

      (四)星级宿舍大评比(方案另发)

      宿舍安全月期间,由学生处主办,自律与监督委员会承办星级宿舍评比活动,结合安全月活动及各学院推荐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评选出星级宿舍并表彰,为全校学生树立先进宿舍典型。

      五、活动要求

      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通知的宣传,要通知到每位学生。同时加大对违章用电器、外宿和晚归情况的检查力度,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信息和材料。学生处将针对本通知要求对各学院进行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总结表彰

      学生处将结合各学院前期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外宿、晚归、夜不归宿处理等情况,综合评定各学院工作,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

          附件:关于举行平顶山学院第六届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的通知.doc


                                               平顶山学院学生处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