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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微电影大赛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6/4/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大学生“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微电影大赛旨在鼓励大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思考和感悟身边的点滴,关注自我和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现状,用短小影像记录身边的故事,唤起大学生的情感共鸣。

      二、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放飞美丽心灵

      三、活动对象

      平顶山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主办,文学院承办

      五、作品要求

      本活动鼓励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能传播正能量,传递校园真情,传播快乐。

      (一)内容

      以校园生活为主题,围绕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成长等事件,能够反映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如:环境适应、学业问题、情感困惑、寝室关系、人际交往、就业考研压力,帮助他人、自我成长等。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作品新颖有时代感。类型不限,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皆可。

      (二)时间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短片作品与长片作品两种类型。短片作品要求不少于300秒(5分钟)、不超过720秒(12分钟)。长片作品要求不少于900秒(15分钟)、不超过1500秒(25分钟),以18~23分钟以内为佳。

      (三)技术指标

      短片拍摄设备自备(如手机、相机、DV、摄影摄像机等),后期制作完善,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DV作品如有对白请务必配上字幕;片尾字幕需注明主创人员名单;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规之内容情节。动画作品(使用计算机2D3D动画软件制作的作品)请将作品渲染为常见视频文件,以便于放映。

      (四)原创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借鉴他人或网上作品,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报名要求

       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制成MP4、MOV、FLV、 AVI、RMVB等格式,渲染输出推荐为MP4、MOVMPEG。报名时需递交作品及参赛作品表(见附件)。同时将参赛作品表的电子档以“姓名(第一负责人)-学号-作品名”命名,在516日前发送至活动邮箱 。

      报名及递交作品时间:2016420日起至2016515日。

      联系人:赵迎春 张华

      联系电话:13781838213 15737560927

      活动邮箱:pdsu2077217@126.com

      七、活动流程

      本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初期(4.20-5.15):宣传活动,征集作品。

      通过广播、网络、海报宣传等方式对本活动进行宣传。

      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

      2.中期:评审阶段(5.15-5.20):组织专业教师评审,评出奖项。

      3.后期:成果汇报阶段(5.25):作品展映。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品为400元电影制作经费。

      一等奖2名:奖品为300元电影制作经费。

      一等奖3名:奖品为200元电影制作经费。

      优秀奖5名:奖品为100元电影制作经费。

       

       附件:活动通知及表格关于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微电影大赛”活动通知.doc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