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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3/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和标准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8年平顶山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依据如下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学院成立学生评先创优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工办主任(副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等5-7人组成,负责所在学院的学生评先推优工作。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学生班级集体评议推荐→所在学院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3天→上报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上报学校确定推荐名单。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8年平顶山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3、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认真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办公楼209室。

          附件: 平顶山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docx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