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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2/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决定开展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平顶山学院2018年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学习成绩良好,在校就读期间,全部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三)参选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8年,且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特别突出表现: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文化艺术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知行合一,作党的创新理论践行者;

              2.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文化艺术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8.退役复学优秀学生:在军队建功立业,复学后在学校依然表现优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 ”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大学生年度人物,已获得“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一般也不再参评大学生年度人物。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1.学生处发布通知。

      2.各学院通过网络、展板、橱窗、海报、召开班会、学生干部会等形式宣传动员。

      (二)评选阶段

      第一阶段:班级推荐(3月3日前完成)

      各个班级召开专题班会或推荐大会,对本班同学进行民主推荐,也可采用自我推荐,班级评选的方式选出优秀同学参与各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第二阶段:二级学院评选  (3月31日前完成)

      1. 各二级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的评选工作方案。

      2. 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扩大评选工作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发掘本院的优秀学生,激发广大学生或团队参选、参评的热情。

      3. 报名可采取自荐、他荐和班级推荐形式。自荐即学生个人直接向学院推荐自己,他荐即同学向学院推荐,班级推荐即召开主题班会,集体推荐。报名参选的大学生如实填写《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并提交所在学院。

      4. 各学院召开评选大会,选手可用ppt展示、视频、现场表演等形式展示自我风采,由评审团打分评选出本学院的大学生年度人物。

      5. 二级学院评选出的学生授予“平顶山学院xx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一般为10个),各学院要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宣传学生优秀事迹。

      6. 各学院评选结束后,按以下标准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名额:

      学生人数1000人及以下的学院推荐一名

      学生人数1000人—2000人(含)的学院推荐一到两名

      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二到三名

      各学院于44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学生处。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4月)

      1.学校复评:学工部(处)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评,根据评分确定进入学校终评的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

      2. 学生处制作展板对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3. 在学校官方微信上展示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 现场终评阶段。学校召开评选大会,各候选人依次上台展示。专家评审团进行现场打分。(现场评选成绩占总成绩的80%)。

       5. 结合网络投票和现场评选结果,产生“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和“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6. 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表彰宣传

      1.    举办颁奖典礼,表彰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

      2.    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宣讲活动,营造学习氛围。

      四、 奖励办法

      当选者授予“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和“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 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包括35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二)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市级(校级)、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的事迹,副标题为“第二届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三)两张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2.5*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一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所有参与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学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一)、(二)、(三)

      各二级学院评选阶段完成后需提交材料:(一)、(二)、(三)、各学院制定的《XX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方案》、评选大会和表彰大会新闻截图(学生处网站及院系主页刊发),以上5项材料各学院作为档案留存,并于2019531日前报学生处一份备档。

      学校评选阶段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各学院推荐人的电子档材料(一)、(二)、(三)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候选人姓名),于201944日前发送至邮箱13849589609@139.com;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处206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落实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力上进的信心,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真正把广大学生和教师公认的、在学习活动与素质锻炼中取得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把评选活动与培育、树立当代青年学生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第二届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