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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新疆、云南等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发生山体滑坡,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灾害造成云南和新疆等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密切关注灾害情况,为做好学生的坚强后盾,缓解学生因灾害导致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对受灾学生开展临时困难专项补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因地震、滑坡及其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资助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受灾情况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汇总填写《××学院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结合受灾情况给予补助,补助将通过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适当方式对我校在读的新疆云南等地受灾学生进行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无遗

          2.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持续做好后续资助工作,确保受灾家庭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同时主动做好受灾家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鼓励他们坚强乐观、勇敢战胜困难。

          3.各学院开展工作时,务必提高认识,扛牢责任,及时落实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工作,将学校对学生的关怀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心中,同时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如实申请。

          4.各学院请于1月30日12点前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附件1)连同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受灾学生专项帮扶材料”发送到zz@pdsu.edu.cn邮箱。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