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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2 浏览次数:

      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进行。接上级通知要求,为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有效避免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现就加强考试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各院系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要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对没有教学任务的的学生,要在院系内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引导其积极参与。对外出的学生,除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外,要及时掌握外出学生动向。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尽最大可能防止在校生充当考试“枪手”。


      二、强化在校生思想教育工作。在考试前夕,要采取多种方式,对院系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相关条款,让广大学生明确考试舞弊危害和违纪成本。要教育学生,只要参与考试舞弊,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情节如何,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整治校园环境、严肃追究责任。各院系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同时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及时清理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答案和作弊工具等小广告。对发现的可疑线索,及时向学校报告。对于参与考试舞弊的教师和学生,一经查实,要依照党纪政纪和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坚决追究其责任。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