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栏目导航
      平顶山学院国防预备役连纪律条令
      发布日期:2018/5/9 浏览次数:

      第一款   日常生活

      1.所有队员身着作训服时不得有抽烟、喝酒等不文明现象。

      2.所有队员不得以连队的名义获取任何私人利益。

      3.所有队员不得在任何场合做出损害连队名誉、形象、利益的事。

      4.所有队员不得外借军装及肩章、领章、臂章等标志性符号。

      5.所有队员不得染发、烫发、染指甲等。

      6.连队上下级之间禁止谈恋爱。

      第二款   日常训练

      1.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2.训练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旷训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3.训练期间,禁止嬉戏打闹。

      4.训练期间、训练场地禁止吃东西。

      5.队列中,遵守队列纪律。

      第三款   执行任务

      1.执行任务的队员要在第一时间去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不得拖拖拉拉,相互推脱。

      2.队员执行任务期间,要态度端正,不急不躁,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任务。(注:若有突发事件,须告知班长,一切听从班长的安排)

      第四款   请假制度

      1.特训队队员直接向班长请假。

      2.特训队队员考察期间请假不得超过三次,旷训不得超过两次。(正课、团课、党课、慢性疾病等不计入请假次数)

      3.凡是请假、旷训超过上限者,一律除名。

      第五款   办公室管理制度

      1.爱护办公室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时必须做好清洁和管理工作。 

      2.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人办公。 

      3.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包括灯、空调、电脑等),门、窗要锁好。  

      4.主要文件、资料不得外借。

      5.办公室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任何人不得私配,违者没收并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