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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各教学班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选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关于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学院发〔2017〕2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面推动学校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各教学班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的选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建立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的重要意义

      建立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学生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关注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实现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培养与课外培养的有机结合,为学生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基本工作目标。

      二、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对《意见》的学习;要按照《意见》要求,把建立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工作提高到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高度;要把贯彻实施《意见》作为学生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完善新标准的一件大事;做到学习认识深入、制度建设对接紧密、管理规范到位,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各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三、广泛宣传,配齐配好导师队伍

      各二级学院要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开展对《意见》的学习宣传,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学校在中青年教师职称晋升方面的硬性要求,要讲明说透,并加强引导。要主动联系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现任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退休老干部、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作为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的目标人选,深入细致的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制定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协调、对接本学院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选聘和考核工作。

      2.为切实促进学生服务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各学院要加强学业导师和成长导师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沟通交流,结合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如实记录每位导师的日常工作情况,作为最终考评个人工作的材料依据。

      3.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把选聘的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汇总备案表报学校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处)审核备案。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