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 平顶山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16)35号),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立足实践,勤学自立,助我成长,服务校园”的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请切实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申报岗位,填写《平顶山学院勤工俭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亲自盖章后于9月20日前送至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行政楼207办公室)。
平顶山学院2017—2018学年勤工俭学岗位申请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