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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度平顶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提升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省教育厅教思政【2016】61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我校2016年度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不忘初心,成就自我”

        二、活动目的:通过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和内容,拓宽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在我校营造更为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效果。

        三、活动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

        四、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心理知识培训、心理知识竞赛、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心理剧场(院)、团体心理辅导、专家讲座、展板展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切实加强领导,重点结合各自学院实际和学生心理状况,突出本学院特色,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要以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努力拓展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功能和作用,调动学院学生团体的积极性,发挥自助和互助作用,切实帮助学生缓解来自学习、生活、经济和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

        3.各学院要充分利用院内橱窗、网站、板报、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宣传媒介,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各学院领导要提高认识,在认真开展好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突出特色、突出创意、突出亮点,为整体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上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11月1日前将本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学生处心理咨询科。联系人:赵迎春,联系电话:0375-2077217;电子信箱:pdsu2077217@126.com 。

       

       

                                     

                                    学生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