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严格参照《平顶山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试行)》和《平顶山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二、评审办法和程序
1.各学院按照《平顶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评优评先工作。
2.各学院成立学生评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评审小组由3—5人组成,负责所在院系的学生评先工作。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学生班级或学生会集体评议推荐→所在学院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公示3天→上报学生 处审核→由学生处上报学校审批确定。
4.校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提名推荐,其他学生干部由其分管单位负责推荐,提名者均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交学生处审核。
三、具体工作开展时间:
1.各学院组织相关班级于2016年4月12日-4月17日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2.各学院4月18日17:00前上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1)
3.4月18日-4月24日学生处进行审核。
4.4月25日-27日,各学院根据合格学生名单填写评先评优审批表。(见附件2、3)
5.附件均需打印,其中本学期主要事迹应从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如实总结,不得罗列以往所获荣誉。
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2.平顶山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
3.平顶山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三好优干评选通知.rar
平顶山学院学生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