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6〕268号)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和标准
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今年拟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55名、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学生干部18名、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18个。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依据如下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评选申报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可吸纳教学、科研等部门和教师代表参加。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学院公示。各学院要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接受大家监督。
(三)评审。各学院要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认真组织填写《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拟表彰的名单及电子版报学生处,学校将按照要求,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他们成长成才。
附件:文件通知及表格
1.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doc
平顶山学院学生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