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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3/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学校拟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名额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每学院选报学生3-5人。学校将从全校候选人中选出优秀代表向全省和全校广泛宣传其优秀事迹。

          二、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师长点评四部分。

          (一)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二)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以内, 行文人称不限。标题要求凝炼、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1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四)师长点评。

          师长点评控制在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遴选优秀学生典型,于2018年4月4日前将学生事迹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pdsuzz@163.com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邮件正文注明报送联系人姓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