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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推荐优秀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3/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平顶山学院关于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学院发〔2017〕25号)精神,全面推动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的荣誉感、责任感,激励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积极投身学生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在职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

      二、推荐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2.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团结协作,弘扬社会正气,有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感人事迹和典型事例。

      3.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满腔热情关心爱护学生,立德树人,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4.自尊自律,严谨笃学,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学术研究和指导学生学业活动中,未出现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不端行为。

      5.201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推荐人数

      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推荐一人,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推荐一到二人。

      四、推荐要求

      1.优秀导师评选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集体决策,优中选优,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学生导师推选出来。

      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导师须填写《平顶山学院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荐表》(附件1),撰写优秀事迹文字材料一份,字数在1500字左右。

      3.各单位推荐材料纸质稿于3月8日前报送学生处209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附件:《平顶山学院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