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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提前还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46号)精神,各学院要及时联系本院未提交毕业确认的借款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做好本院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顺利实现我校2020年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补充个人基本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一)贷款毕业生登录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二)学生在线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请务必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点击“确定”。

      二、学院经办人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一)学院经办人及时登陆贷款系统,点击“我的工作”--“待处理工作”,根据提示认真审核学生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学院经办人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注意:请各学院经办人认真审核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请在6月14日前上报资助中心郭朝洋老师处(上报表格见附件3,文本电子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二)请抽验核实60%以上毕业生提供的本人移动电话、家庭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项的真实性,并通过借款毕业生档案或其他材料交叉核对,在毕业生离校之前,确保学生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性,并将抽验结果及时录入到贷款管理系统内;

      (三)各学院务必于毕业生离校前统计未还款学生QQ和微信,建立以各学院为单位的“贷款毕业生还款咨询服务群”,并将《还款咨询服务群建立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文本各一份)上报资助中心郭朝洋老师处。

      三、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并通过审核后,各学院经办人将学生“毕业确认表”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学院存档,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针对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各学院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让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之后(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学校一份,完成毕业确认后由各学院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

      注意:提醒并跟学生强调《毕业确认表》不可代签,如代签产生问题,由相关人员负责。

      四、提前还款

      为方便有还款意愿的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提升贷款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2020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0届贷款毕业生是指在专科或本科就读期间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贴息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的2020届毕业生(含办理过贷款展期的本、专科学生)。

      (二)还款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学生在2020年6月15日前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还款方式及流程

      离校前还款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还款,二是通过POS机刷卡还款。推荐国家开发银行支付宝生活号进行直接的线上还款,具体还款流程详见(附件5)。

      五、生源地毕业确认及提前还款问题

      学生进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可打电话给所在地的资助中心进行问题解疑,具体操作可参考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方式,及提前还款操作方式。

      六、在校学生续贷工作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校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情况,目前,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并在6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于逾期不申报的学院将按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此外,申请续贷的学生需在系统中提交续贷申请,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各学院要在6月15日前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在线提交续贷申请;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时间要求完成录入,以确保我校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续贷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与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的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所有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自通知发放之日起,至5月29日前结束,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郭朝洋:0375—2077202,18236585636.

      附件:1.《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2.《学院经办人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3.《贴息截止日期错误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统计表》

      4.《贷款毕业生联系群建立情况统计表》

      5.《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