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协助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确定我校12名新疆籍学生为拟资助对象,其中2016、2017、2018级学生获得两年资助,2019级学生获得一年资助,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 每生每年1千元
文学院 马晓梅 合计2千元
经济管理学院 帕如克·热合曼 合计2千元
经济管理学院 阿依努尔·麦吐肉孜 合计2千元
政法学院 马小娟 合计2千元
二等 每生每年500元
经济管理学院 尹如梦 合计1千元
政法学院 穆拉地力·阿布列力木 合计1千元
经济管理学院 李明珍 合计1千元
外国语学院 古扎丽阿依·吾麦尔 合计1千元
政法学院 穆尼热·艾尼 合计1千元
艺术设计学院 魏云喜 合计500元
旅游与规划学院 王鹏 合计500元
文学院 陈旭 合计500元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7日
举报电话:2657708
举报地址:办公楼209
学生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