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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积极参与第七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中央青年发展部、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将联合举办第七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为响应活动号召,我校将举办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承办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脱贫攻坚·用奋斗书写无悔青春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教师、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等均可参加

      三、活动形式

      征集短视频制作品、图片作品、文字作品

      四、作品征集时间

      创作、投稿时间:11月26日—12月15日

      学院初审、报送时间:12月16日—12月20日

      学校评审、表彰时间:12月21日—12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作品内容须紧扣“助学·筑梦·铸人”主题,重点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关注脱贫攻坚政策给家乡、家庭、个人带来的深刻变化;可以第一人称撰写和记录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也可以第三人称撰写和制作他人的成长经历;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二)格式。短视频作品长度1分钟以内,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4格式;图片作品可以是宣传画作品,也可以是摄影作品,一张图片,5M以上10M以下,JPG、BMP、GIF、PNG格式均可;文字作品体裁为记叙文,集中讲述一个人或一件事,字数不超过2000字。所有作品须另附2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六、评奖办法

      1.院级评审及表彰。各学院可通过合理途径公布受理方式,收集相关作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自行制定评判标准与细则,评选出院级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和所有作品报送至新闻与传播学院L602学工办郝晓蒙老师处(电话15891703751,邮箱502808284@qq.com),参加学校评审。学院可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2.校级评审及表彰。新闻与传播学院将组织专业老师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质量,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个。

      七、作品使用

      1.参赛作品务必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且内容真实,严禁抄袭、严禁编造,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本人及学院评优资格。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我校资助管理部门拥有对获奖作品的管理使用权,优秀作品奖通过学生处官方微信或学校官方微信适时展出。

      2.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策划,广泛动员,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参与此次活动。12月20日前,将优秀作品及全部作品按院系评选结果按照序号从小到大排序,每件作品以“序号+学院(简称)+参赛者姓名+作品类别”命名,连同短视频作品汇总表(附件1)、图片作品汇总表(附件2)、文字作品汇总表(附件3)一起打包压缩(也可拷贝),压缩文件以“学院+‘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命名,报送至新闻与传播学院L602学工办。

      3.线上报名方式及作品提交。各学院要在线下开展活动的同时,提醒所有参赛学生登录中青在线网站活动专区:(http://news.cyol.com/xwzt/node_68914.htm)提交参赛作品。点击报名参赛,按照网页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的短视频、图片或文字作品,参与本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

      线上活动的评选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在北京举办总结活动,届时邀请部分优秀代表参加。活动共遴选出优质作品210个。具体如下:

      短视频:学生优胜作品5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优秀作品25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入围作品50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图片:学生优胜作品3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优秀作品15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入围作品30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文字:学生优胜作品2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优秀作品10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入围作品20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作品50个,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八、活动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可结合学院特色开展前期宣传工作,确保让学生能够充分了解活动形式及内容,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活动。各学院在认真开展线下活动的同时,认真指导学生登陆指定网址将作品上传提交、确保线上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3.按时提交材料。各学院在活动开展完成后,要及时将学生作品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图片)等材料报送至新闻与传播学院L602学工办郝晓蒙老师处。

      联系人:郝晓蒙

      联系电话:15891703751 邮箱:502808284@qq.com

      学生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