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平顶山学院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发〔2020〕9号),学校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现将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文件发布实施后的退役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有立功受奖情况的可以申报。
二、奖励标准
1.获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2.获三等功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3.获优秀士兵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严禁弄虚作假。
2.学生个人填写《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表》1份(见附件1);辅导员审核意见、签名及副书记签名需手工填写。
3.学院汇总填写《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汇总后核对确认汇总表中所有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四、报送时间
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0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5178821@qq.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汇总表》
平顶山学院人民武装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