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现就开展2022年度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平顶山学院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
填写信息时,新贷款到期日期不变,新贴息截止日期为原贴息截止日期加上新学制(即××年6月30日)。
(二)提交材料
9月30日(含当日)前,将《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附件)、研究生(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报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二)《展期申请表》个人信息部分应由本人认真填写(电子填写打印,签名按指印。),要确保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发现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申请表中“考入学校意见”和“原所在学校意见”由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籍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并在通知书复印件背面注明新的高校代码。
(三)10月下旬,办理成功的学生信息将通过学生处官网公示,请及时关注。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