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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制发放2022-2023学年“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6/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22320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相关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25号)内容,为确保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及其家长能充分了解资助政策和受助情况,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印制并发放2022-2023学“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以下简称“温馨告知书”)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温馨告知书”的发放对象

      (一)2022-2023学年受资助的全体在校生,其中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政策学生(即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和风险监测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要不漏一人

      (二)对于应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政策而实际未资助的学生,在告知书上写明未资助原因,再次告知资助政策

       二、“温馨告知书”的印制发放

      (一)各学院统一印制“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参考格式要求见附件1、附件4),在编写“温馨告知书”内容时,需要列明本学年学生享受的全部资助项目、金额等信息。

      (二)“温馨告知书”的发放方式可因地制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纸质或电子方式进行发放,但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即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和风险监测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的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必须采用纸质方式向学生家庭告知,一式两份,并需派专人送达,一份送到家中、讲解清楚、填好回执,另一份送交本村帮扶干部。各学院需在2023年7月20日前将“温馨告知书”发放到位。

      “温馨告知书”的回执留存

      “温馨告知书”发放要有记录,并做好回执留存工作。无论采用哪种发放方式,回执签收人都要为学生家长(监护人),其中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即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和风险监测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的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需要本村帮扶干部同时在回执上签收。

      各学院要保管好回执单,其中以纸质方式发放的请做好告知书粘贴墙上后需拍照留存,所有材料做好存档。发放工作结束后,2023926日前将发放记录表格(附件2、附件3)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报办公楼207室,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告知书粘贴墙上的照片(每个学生照片以姓名+学号+班级命名),告知书回执电子记录,打包发送至邮箱zz@pdsu.edu.cn。

       

      附件1:温馨告知书样本

      附件2:2022-2023学年温馨告知书送达记录(受资助)

      附件3:2022-2023学年温馨告知书送达记录(未资助)

      附件4:印制告知书编号及注意事项

      附件5:以电子形式发放的建议参考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