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3〕155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对本金延期偿还对象和范围的具体要求,筛选符合的学生(我校符合申请的学生共51人,涉及合同58笔),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有意愿申请本金延期偿的在学生服务系统内操作申请,无意愿申请的告知学生及时还款,避免贷款逾期。
一、资助对象
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新增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免除利息的范围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2023年4月17日前),少部分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因合同已经终结,不纳入此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范围。
注意: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本金延期偿还的范围
1.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
2.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
3.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四、本金延期偿还注意事项
1.“《通知》印发前”是指2023年4月17日前。
2.“合同已经终结”是指以合同为单位,单笔合同已经终结。
3.借款学生需于2023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对多笔贷款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需在不晚于最早偿还日期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一并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次日生效。
4.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开发银行会调整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借款学生需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5.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原2024(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6.如果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承担,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例如:最后一年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9月20日的合同如果申请成功,延期还款日为2024年12月20日,晚于合同到期日2024年9月20日,相应利息需要借款学生承担。
7.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可以在2023年11月2日(含)以后申请提前还款。
8.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暂不支持提前还款申请。
五、筛选符合条件学生的方式
方式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右上“还款提示-详细”——查看“本年将要到期信息”
方式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询统计”——点击“合同台帐”——合同状态“正常/逾期”——到期年份“2023”(正常52笔合同,逾期6笔合同,见附件2)
六、添加联系记录
各学院老师可通过系统内学生留存的本人及家人的联系方式进行工作开展,并将联系学生的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内的“添加联系记录板块”,并填写附件3《××学院高校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学生联系情况统计表》反馈联系情况。
七、有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对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各学院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可转发国鼎学声推文)、QQ群、微信群等对政策和操作流程进行精准宣传,确保有意愿的学生能熟悉掌握申请流程,完成申请操作。
此外,各学院在联系学生之时,请务必详细告知学生目前的贷款情况,如学生不准备申请本金延期,则告知学生9月15日前偿还贷款,避免造成贷款的逾期,并指导学生进行贷款的还款操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送至每一个借款学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
2.《附件2:2023年9月20日贷款到期合同台帐信息》
3.《××学院高校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学生联系情况统计表》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