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1〕97号),按照《平顶山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申报、班级学生测评小组评议,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审查批准,评选出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获得者855人。其中,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152人,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432人,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256人,精神文明奖学金获得者15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反映,也可直接将情况反映至办公楼207室。
问题反映电话:0375-2077202
问题反映邮箱:zz@pdsu.edu.cn
问题反映地址:办公楼207室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