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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平院学〔2020〕16号

作者: 时间:2020-09-0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增强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等省市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到9月29日,完成认定工作并录入资助业务系统。

二、认定办法

按照《平顶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平学院行2020[59]号)规定执行,认定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人数30%以内。

为简化认定程序,减轻学生负担,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自愿如实填写《平顶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出认定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做出书面承诺,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认定要求

1.各学院对学生填写的《平顶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核查并收集存档。《平顶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核实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需要重新开展认定工作。

2.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可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通过省资助中心共享数据,经学校匹配成功的,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匹配存疑的学生,需尽量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本学校再次申请的学生,且已提供过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可参考以下内容:①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包含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②《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3),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签字盖章;③“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其家庭登记情况截图,并加盖当地县(区)扶贫办公章。

重要说明:①扶贫明白卡原件封面、首页和第五页上均需有当地扶贫办公章,如果原件没有公章,这三页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当地扶贫办公章;②原件上封面需有编号,首页和第五页信息需完整;③省扶贫办虽然有标准的明白卡,但各市县、各地明白卡或扶贫手册存在不标准、不统一现象,各学院不必纠结于页码不一致,只要家庭成员信息、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信息对应上即可。

同时告知专科学生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会对正在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补助。河南省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资助情况学生可咨询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无需学校出具任何证明。外省资助对象及标准请咨询当地扶贫部门。

3.各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认定,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2),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名单需正确体现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资助系统电子数据

因河南省资助业务系统数据要和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数据对接,要求全体在校生数据和困难生数据全部入库。

去年,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账号信息和基本信息已录入资助业务系统,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资助业务系统中为2020级新生建立学生账号信息,待新生账号全部建立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20级新生以及老生中还未完善个人信息的,正确完善个人信息。同时,要求各学院严格审核所有在校生信息。基本信息正确是圆满完成资助系统其他数据录入的基础,各学院务必重视。

另外,所有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要在资助业务系统中进行困难生认定申请,只有基础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经济困难认定需要辅导员、院系两级审核。

2.各类认定材料

各学院9月29日下午4点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加2纸质复印件)、《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及纸质)、《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附件5电子及纸质)、困难生认定公示名单(电子及纸质)、困难生认定工作总结(电子及纸质,纸质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207室)进行审批,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pdsuzz@163.com。

上述表格各学院均需留存备案,建立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希望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平顶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3.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

5.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

6.困难生公示名单格式要求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20年9月2日

学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编: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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