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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22-2023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人员资格复核结果及调增调减人员补充公示名单

作者: 时间:2023-04-14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 号)和《平顶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人员资格复核及调增调减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全校4421名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复核,有5名学生因休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转助给其他5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经各学院公示的基础上于2023329日至202346日完成了全校公示。经济管理学院于202246日新上报1名学生因退学而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需要进行调减,将其受助资格转助其他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于202346413日间在经济管理学院院内进行公示。现将经济管理学院补充调增调减名单公示如下:

调增(1人

经济管理学院(1人)

助学金1人)

   

调减(1人

经济管理学院(1人)

助学金1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

 如有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反映,也可直接将情况反映至办公楼207室。

 问题反映电话:0375-2077202

 问题反映邮箱:zz@pdsu.edu.cn

 问题反映地址:办公楼207室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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