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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中维化纤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平顶山学院“中维化纤”奖助学金捐赠协议》与《平顶山学院“中维化纤奖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2-2023学年“中维化纤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科学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或缺考现象;

5.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年平均绩点)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列(具体名额根据各学院各专业分配指标确定,由第一名依次评选产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2022-2023学年“中维化纤奖学金”共评选70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相关学院与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原则与程序

(一)评选原则: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评选工作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环节评审(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获奖名单、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获奖人选)、两级公示(学院和学校各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励对象。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资格通过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与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推荐人员资格后,对拟获奖人选进行公示;

4.确定人选。学校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生参评资格:

1.评选学年内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各种纪律处分者;

2.有不文明行为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

3.无故拖欠学费及有关费用者;

4.未能正常参加考试者;

5.其他不宜授奖者。

四、材料上报要求

相关学院于12月19日前将推荐学生的评选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选材料包括:

(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公示名单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格式见附件2)。请务必按格式制作。

(二)《“中维化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份(格式见附件3),要求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内容填写完整、盖章(行政公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中维化纤奖学金”备案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格式见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电子版均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pdsu.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中维化纤奖学金”名额分配

2.公示名单上报样本

3.“中维化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中维化纤奖学金”备案汇总表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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