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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3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平顶山学院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发〔2020〕9号),学校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现将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文件发布实施后的退役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有立功受奖情况的可以申报。

    二、奖励标准

    1.获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2.获三等功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3.获优秀士兵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严禁弄虚作假。

    2.学生个人填写《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表》1份(见附件1);辅导员审核意见、签名及副书记签名需手工填写。

    3.学院汇总填写《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汇总后核对确认汇总表中所有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四、报送时间

    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0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5178821@qq.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申报汇总表》

 

 

                         平顶山学院人民武装部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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