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5-10-20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主体作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保证学生晚间学习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方式
在教学工作周期间(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及特殊时段,采用轮班制入住学生宿舍值班。
二、值班时间
当日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7:00
三、值班人员
全体专职辅导员
四、值班地点
湖滨校区:
男辅导员:9124 19103房间
女辅导员:14103 16102房间
崇文校区:
男辅导员:B206房间
女辅导员:A237房间
东湖校区:
男辅导员:6108房间
女辅导员:5115房间
五、值班职责
(一)接待来访学生。认真听取学生意见,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深入学生一线。深入学生宿舍和活动场所,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与引导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值班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三)处置突发事件。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同时迅速、准确的向相关学院、相关部门报告,联动协调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填写辅导员值班记录,对接次日交班工作。
六、值班管理
(一)学生工作部(处)统筹安排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值班辅导员应始终坚守岗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履行和落实好工作责任。
(三)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或由他人替班的辅导员,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工部(处)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督促辅导员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值班人员顶岗替班等现象,确保值班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二)值班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留档备查,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各学院、书院辅导员落实值班情况及表现,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考核。
相关应急部门电话:
校园24小时报警电话:2077110;
校医院电话:湖滨2657120;崇文2077120;
后勤管理处水电维修电话:2657959;
后勤管理处公寓服务中心电话:17656335765。
附件:
1.平顶山学院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