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心理重点关注学生复学流程的通知》要求,切实强化因心理问题休学学生复学后心理健康跟踪与保障工作,助力学生平稳适应校园学习生活,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休学期满后须严格按照学校复学相关流程完成申请及审批手续。学生复学后1个月内,须到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接受2—3次适应性评估。各学院、书院依据中心评估反馈结果,结合日常观察、家校沟通情况及学生实际状况,建立“一生一策”个性化帮扶方案,精准开展后续关怀帮扶工作。
请各学院、书院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相关学生及家长,扎实做好沟通提醒、家校衔接与协同配合工作,凝聚育人合力,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