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单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平顶山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1〕9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评审条件
参见学生手册《平顶山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评审奖项
学科竞赛奖、文体优秀奖、科学研究奖。
四、申报要求
本次单项优秀学生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评审,申请奖项的获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学生个人(团体)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竞赛中多次获奖的,学校取其最高级别给予奖励;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奖励,不得重复申报。其中,学科竞赛奖获奖情况须在教务处备案,备案时间在2026年4月15日前。
五、评审流程与材料报送
(一)评审流程
1.广泛宣传
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校级单项奖学金政策,确保学生了解单项奖学金政策,熟知单项奖学金申请流程和工作时间节点。
2.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单项奖学金申报条件,4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审批表》(附件2)、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保材料完整、清晰、准确。)
3.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4月29日前完成学院公示。
4.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将最终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奖学金与相应荣誉证书。
(二)材料报送
1.各学院单项奖学金公示名单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1);
2.《平顶山学院单项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见附件2);
3.《平顶山学院单项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核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
4.以团体形式参赛的获奖项目,报送《平顶山学院单项学生奖学金团体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4);
以上所有奖项均需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4月22日前,各项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办公楼207室,电子材料通过资助工作微信群中金山表单报送。
附件:
1.公示名单上报样本
2.平顶山学院单项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平顶山学院单项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核统计表
4.平顶山学院单项学生奖学金团体申报表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5日